> 文章列表 >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以下是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1. 非居民企业的定义 :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2. 源泉扣缴 :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实行源泉扣缴。

扣缴义务人是指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款项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3. 扣缴义务人的职责 :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相关合同后,需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每次签订相关合同时,需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

4. 税款缴纳 :

扣缴义务人每次支付款项时,应从支付款项中扣缴所得税,并在7日内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如果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非居民企业需在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其他规定 :

源泉扣缴的税款不属于居民企业实际发生的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不得在居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信息概述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非居民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的非居民企业是什么意思?